“戰(zhàn)爭時代保衛(wèi)國家的英雄最后走在自己守護的人手中”。
2020年10月2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玉林,22歲被告人秦某水酒后,在博白縣游蕩,
向路過道路的受害者李某武(男,楨年70歲) )租賃手機使用。
被拒絕后,秦某懷恨在心,在大街上毆打李某武造成腦損傷,長時間昏迷,于今年3月8日因搶救無效死亡。
據(jù)悉,事件受害者李某武于1979年參加對越自衛(wèi)反擊戰(zhàn),受重傷,獲得三等功。
相關查詢
Alexa排名趨勢
溫馨提示:尊敬的[]站點管理員,將本頁鏈接加入您的網(wǎng)站友情鏈接,下次可以快速來到這里更新您的站點信息哦!每天更新您的[男子在街上殺害70歲的越戰(zhàn)老兵后被判死刑]站點信息,可以排到首頁最前端的位置,讓更多人看到您站點的信息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