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志剛水煮通信
在中國電信行業的技術改革歷史中,對于無形的主線,即遏制弱勢、如何做到這一點,在電信領域擁有話語權/決定權/話語權的精英階層,大都有沉迷于一項政策的自信,即不對稱規制。
通信領域的管理部門在習性上以非對稱性平衡運營商之間的競爭關系,通信運營商也經常受到非對稱性限制的政策支持,公眾和媒體也一直對非對稱性政策報告寄予厚望。
但是,雖然歷史總是這樣,但是在這兩個字的地方會發生轉換!
中國不對稱規制政策實施的歷史,幾乎是始終保持強者強勢的馬太效應史,弱者非但沒有支撐,反而強者更加強勢,不對稱規制政策的機會很快就用盡了可以不對稱使用的要素。
所以,最近有商家私下討論中國電信領域是不是要回歸計劃經濟模式,其實這些觀點是純粹的錯覺,只要三家運營商還存在,怎么算是計劃呢?
費用不對稱廢除了被支援者的網絡質量
問題是,為什么原本泄氣的不對稱規定會偏離設計者規定的軌道,甚至南轅北轍?
從電信監管部門和電信運營商的相互關系來看,這是他們之間自然選擇的結果,這種模式有兩個好處。
一)對電信監管部門來說,可以降低監管政策的策劃、設計、執法價格,獲得道德上的心理特征和社會聲譽
2 )對于電信運營商來說,可以降低市場失敗的心理價格和道德負擔,進而獲得不對稱博弈的特征。
詳細說明他們之間的對話。
據了解,不對稱管制通常是對電信運營領域相關重要生產力要素的不對稱管制,如收費制度是中國電信領域從一開始就熟練運用的不對稱手段。 早期中國聯通有不到中國移動10%的定價特點就是一個例子。
這樣,從96年到2008年,電信管理部門和運營商之間最重要的博弈點就是價格管理,運營商之間不斷相互告發,管理部門不斷發文斥責和糾正。
各方面的巨大勞力和價格的關鍵是耗費了監管者的勞力,監管者無暇顧及,但監管者實際上可能很享受它。 因為價格監督的執法價格相對較低,所以執行起來也很快有效,但實際上不是。
但是,對于申訴人來說,只要申訴一次就贏了,就是成功,也可以多次成功。 此時,由于市場部門存在資費不對稱,在企業內部有相對較大的話語權。 因此,有信心沉迷于價格,但不具備價格特征的中國移動不同,市場部門的話語權不能像對方一樣,依靠價格競爭,只能和互聯網部門一起尋找其他有吸引力的顧客的差距。 因此,市場部門的發言權不像對方
這是被逼出來的。 因為十多年都不能依賴價格戰,所以只能靠互聯網的質量取勝。 之后,市場部門可能會認為互聯網部門不應該太重要。 結果提出了業務和服務的雙重領先,從而使服務特征成為中國移動競爭的特征。
結果,當時的中國聯通發現不能實行收費不對稱性管制的時候,已經晚了。 結果,通訊管理員說,我已經支持了這么重大的政策,支持了這么多年,但你沒能做到。 我該怎么辦?
并且,到了收費不對稱監管的后期,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開始尋求新的不對稱監管,事實上開始突破電信領域固定和移動分工經營的大框架,大規模的馬小靈通業務,事實上開始進入移動業務經營行業。
此時,電信監管部門對收費不對稱的監管開始放松。 畢竟,在有人大違規面前,你想怎么說小違規? 監管部門對雙方的違規行為只能視而不見。
在這個階段,我們夢想著落后的技術來處理移動運營問題。 與gsm這樣為移動商務而誕生的技術相比,競爭的結局是可以想象的。 局部騷擾反而為中國移動加快互聯網建設和顧客快速發展提供了強大的外部推力。
持有網不對稱規制只不過是黃粱一夢
時光飛逝,轉眼到了2008年,中國開始進入3g時代。
考慮到中國移動獲得自主知識產權的tds方式、中國聯通擁有世界主流的w方式,新的不對稱管制思潮再次興起。 這次,讓我頭疼的不是費用,而是拿著號碼轉網。 從一點人的角度來看,推進攜號轉網是有非常合理的理由的。 中國移動3g互聯網速度低/終端差。 如果能攜號轉網,這個客戶還會擠破頭搬到聯系人那里嗎? (之所以不提電信,是因為電信在3g時代終端也很少,而且很貴。
在設計這個數字互聯網政策時,另一個細節尤為有趣。 也就是說,中國移動的tds客戶不能轉出,含蓄地保護了中國的自主知識產權互聯網。
事實是,持股網的太鼓手受到了市場的冷遇。 到了今天,在一個顧客已經持有多張卡的情況下,其實已經失去了意義。 這個政策沒有認識到數字網絡本身的多樣性和復雜性,也沒有預見到市場快速發展的趨勢。
疾病不會結束。
攜號轉網,除了不時出現的不古板的學者們在兩會上提出之外,陷入初期深淵的人早就揮舞了偃旗息鼓。
牌照不對稱監管在抑制主導運營后爆發
快速發展后,電信監管部門開始迷信不對稱監管上的牌照不對稱監管效應。
早期的牌照不對稱試驗田是固網牌照,2008年理論上中國三大運營商進入全業務運營元年,但事實并非如此,中國移動的固網牌照交給了中國鐵通,中國移動的移動業務主體企業無法開展固網業務。
2008年至2008年間,中國移動眼睜睜看著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在固移融合業務中大殺四方,只有有限的合伙鐵通予以反擊。
網絡許可的限制會產生兩種效果。
一是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對固網業務特別是寬帶業務的快速發展產生了戰術上的誤判,使寬帶業務成為移動業務的補充。 由于中國移動限制了固網業務的快速發展,電信和聯通在固網業務上基本又處于拉河治水的南北割據狀態,市場缺乏比較有效的競爭,且利潤豐厚,電信和聯通對固網業務投資嚴重不足。 這為中國移動提供了重要的戰術機遇。
二是中國移動上下充滿了對寬帶業務的渴望,在鐵通的合作中,一些地方大膽嘗試了固網寬帶業務的快速發展。 這一時間,監管要點又是否違反了固網事業的快速發展? 著名的686號文經常看到運營商糾紛,但往往越是禁忌越刺激,對固網事業的渴求和積累的壓力,在中國移動解禁后,以及整個企業戰術方向在年內開始迅速確認寬帶市場。
為什么到這里? 受不對稱管制壓制的禁忌所引起的刺激的結果。
4g牌照的不對稱性到底會讓誰錯過窗口期?
關于不對稱性,我們必須談談4g牌照的事件。
眾所周知,中國移動主導的td-lte是中國自主知識產權的4g技術,從3g時代開始,中國移動向td-lte投入了大量資源,推動了標準國際化和技術成熟。 對于這項技術,國內運營商只有中國移動在認真做,其他運營商要么翹首以待,要么開玩笑,要么等監管部門發行所謂的更主流的fdd-lte。
年監管部門還是無望,先是象征性地向三大運營商發放td-lte牌照,然后向聯通和電信發放所謂更主流的fdd牌照。
那么,移動到中國的軟驅牌照是什么時候簽發的呢? 年3月、6年后,中國4g客戶迅速發展的時候。
但是,這個牌照不對稱管制的結果是什么呢? 我相信大家已經有目共睹了,為什么會走到這一步呢? 提供一些觀點供大家思考。
在早期獲得td-lte許可后,聯通和電信曾經沒有認真準備td-lte的互聯網設備,由于人才、技術和組織上的準備不足,無法開展互聯網建設事業。 特別是由于這兩家運營商熱切希望獲得fdd-lte的許可,在建設td-lte時,它也是悄然接近中國移動的結果
一年間,中國移動建設了全球范圍的4g通信網絡,那時中國聯通還在為對抗馬hspa對抗中國移動的4g而煩惱。
正是在這一年,聯通和電信失去了因網絡口碑而與中國移動對抗的窗口期。 從某種角度來說,這不是不對稱監管的結果之一嗎?
刻舟求劍。 只知道靜態軍旗的導出,忽視了市場是動態的,不是長官意志決定的。
到了今天,其實在我看來,已經可以放棄不對稱監管了。 因為,我看不到不對稱監管還存在的社會目標是什么了。 例如,資費方面,每年兩會制定新的資費下調目標,三大運營商即可完成。 這需要不對稱監管嗎? 例如互聯網建設、鐵塔企業共享建設已經成立,但不對稱監管是否需要消除弱勢運營商的快速發展壁壘?
關鍵是,今天中國電信領域的監管目標到底是什么? 還剩下一個高速費嗎? 還是會不遺余力地支持混改成功? 如果是后者,能用不對稱的監管來應對嗎?
寫到這里,其實在題目提出的問題上還沒有找到答案。 網友們找到答案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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