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創業的時候,我經常因為別人把我的第一家公司叫做項目而不滿。 那個項目怎么樣了? 大家好像沒有把我認真致力的事業當做問題。 我記得,當我的企業在a輪融資500萬美元的時候,我不再為這些想法所困擾,但不是的,我后來才覺得,我們真正成功的時候只有大家稱我們為企業。
現在,我的想法完全相反。 我希望把我以前、現在、將來都足夠長的時間里所做的工作看成一個項目,而不是一個企業。
企業這個詞聽起來太認真了。 如果把自己所做的事業當做企業來看的話,就是用企業的方法來鬧事。 你會被律師、會議、融資相關的事務所所困擾,不能把越來越多的精力花在產品的構建上。 要成為企業就必須解決什么樣的小事,因為那實際上是一個有前途的創造性的死亡之吻。
相反,項目對人們的期望很低,但這正好。 它還意味著項目所需的團隊成員數量少,資金投入少。 這樣就有了更多的靈活性,可以集中精力做公司的產品。 但是,人們對企業的期望很高,越燒錢,壓力就越大,情況往往越糟。 ( color和clinkle是很好的例子)
更糟的是,如果是企業,不會對小瘋狂的想法感冒,比起高創意,會追逐聽起來更好的想法。 所以,與一個項目相比,一個企業追逐的東西是有限的。 只是項目的話,你做的東西乍一看是不起眼的主意,就算你之后沒有成功,也是無害的。 所以,你希望實現更多自己認為好的想法,而不是追逐什么樣的中國,而是不切實際的想法。
做項目的時候,可以花更多的時間驗證想法的可行性。 而且,當你在做企業的時候,你總是感到時間的壓迫感,因為你也總是覺得背后被刺傷,大家都在等著你的結果。
但是,太寬松的時間對項目來說也是非常危險的,很多人都將其作為逃避的借口。 如果你在外部壓力不足的情況下,沒有自律的力量督促自己努力工作,項目會妨礙你的粗心大意。
偉大的企業都是從聽起來有點普通的想法開始的,它們都是從一個項目開始的。 事實上,如果最初被當作企業對待,創始人甚至沒有做到。 因為,這些想法聽起來無關痛癢。
谷歌和雅虎是大學生發起的項目。臉書是扎克伯格在大二的時候做的項目。推特是工程師在企業工作時發起的,與企業發生的事件不同的業余項目。airbnb是創業者在家。 后來,他們成為了偉大的公司。
所有這些之后,非常偉大的想法被證實了,一開始看起來很普通。 這就是大部分公司成功的魔法。 如果從一開始就被當做企業來對待的話,很有可能會在早期胎死腹中。 外部(以及內部)的期待所帶來的壓力往往長時間而微妙,這往往會扼殺什么樣的好主意呢? 所以,偉大的公司往往從項目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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